中國證券報記者25日獲悉,國資委有望近期發布國有企業改革的三類框架型指導意見,即混合所有制改革指導意見、組建國有資產投資公司指導意見、董事會三項職權改革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將給出具體范圍、原則和操作方式,首批6家試點中央企業將根據指導意見制定企業的改革落實方案。
多家試點央企仍在制定方案
7月,6家中央企業納入開展“四項改革”的首批試點。其中,中國醫藥、中國建材入圍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試點,中糧、國開投入圍改組國有資本投資公司試點,中國節能環保、中國建材、新興際華和中國醫藥4家集團入圍中央企業董事會行使高級管理人員選聘、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職權試點。
由于國資委尚未發布國企改革框架性指導意見,目前一些試點企業仍在制定改革方案,其改革進展慢于市場預期。中國證券記者25日致電首批試點的幾家企業,中國建材集團稱,目前正在按照國資委要求制定試點方案,待上報國資委審核批準后具體實施。中糧集團相關人士也表示,改革方案正在制定中,但需要等國資委發布相關指導意見并集合企業具體情況后才能確定方案。中國節能相關人士表示,目前還沒有成型的方案,需要等待國資委發布試點改革意見,根據意見提出的具體范圍和原則,企業再制定落實方案。
疑難問題尚待指導意見解答
中國企業研究院首席研究員李錦表示,試點央企要等待國資委框架性的指導意見,企業自己的方案還需要由國資委批準。目前,在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過程中,很多問題還不明確。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改革主要以增量改革為主、存量改革為輔,以總結經驗為主、新的探索為輔。下一步關鍵是盡快推出核心指導文件和配套意見。
海通證券分析師表示,國企改革的一些疑難問題尚需中央和地方進一步出臺細則予以解決。例如,國資委會下放哪些權力?混合所有制邊界在哪里?去行政化如何進行?股權激勵和員工持股如何操作?就混合所有制的邊界而言,混合所有制的具體領域、比例和結構尚未明確,如何與民營企業、PE以及其它機構投資者混合有待明確。向董事會下放哪些權力有待相關指導性意見和試點方案明確。國資委的放權幅度將決定國企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進展,并進而影響企業經營業績。目前在國資委直屬的113家央企中,成立董事會的央企共58家,其余央企未成立董事會,對它們如何放權需有政策明確。
在員工持股方面,按照國資委的設計,要圍繞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對國企管理團隊、技術骨干探索多種激勵方式。在實際操作中,企業應如何選擇管理層、技術骨干或全員持股?如果限定持股人數,則由誰來持股?這些具體問題需國資委相關指導意見予以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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